行政公告

105.1學期特殊教育學生學習協助之補助經費申請公告

 105學年度第1學期特殊教育學生「學生助理人員服務費」、「課業輔導鐘點費」及「教耗材協助費」申請,說明如下:

*有關申請、報帳流程及注意事項等,請見附件1「國立臺灣大學資源教室特教生協助服務經費說明」

協助時間:105學年度第1學期

申請對象:本校特殊教育學生(領有有效期限內之大專鑑輔會鑑定證明書者)

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05年10月21日止。**注意:由於「學生助理人員服務費」和「課業輔導鐘點費」涉及勞保加保事宜,所以請要申請前述兩項費用的同學先跟系辦小官助教聯絡(kuanlh@ntu.edu.tw,TEL:3366-8450)

申請方式:學生請填寫附件2「國立臺灣大學特教生服務申請書」,逕向資源教室提出。(請留意:未先行向資源教室提出申請並確定核可,不得執行上述相關補助經費。

詳細申請方式及相關表格請參考學務處心輔中心資源教室的網頁:http://rer.scc.osa.ntu.edu.tw/app/news.php?Sn=257

 更新時間: 2016-09-23 17:5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