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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1研究生獎勵金申請公告(即日起至9/8)

依據本校研究生獎勵金實施辦法規定,本項獎勵金分為「獎助金」及「勞僱型兼任助理津貼」兩類,研究生得兼領之。「獎助金」作為獎優、扶助經濟弱勢及補助個人研究之用,不具負擔,非為勞務報酬。「勞僱型兼任助理」需參與本校各系、所教學或服務,擔任教學助理、行政助理或兼任之。各系、所於校方分配之獎勵金額度內,得決定獎助金及勞僱型兼任助理津貼之發放比例、金額、名額及對象條件等。

104學年度第1學期起,本系研究生助理分配將配合校方改為「勞僱型兼任助理」。106學年度第1學期預定每門課程教學助理月薪4,000元,聘期為:106年9月11日至107年1月12日(106年9月份發給3,000元、107年1月份發給2,000元),每人每學期至多申請2門,不同課程請分別與授課教師簽訂勞動契約書。

[申請流程]
一、線上填寫申請表:https://goo.gl/forms/r0yfvlQ5C2eunx5f1。如尚未確定老師與課程,請先填表由系方安排。
二、申請時間:即日起至9月8日(星期五)中午12點。
三、申請人與本系教師確認工作內容,並瞭解自身權利義務後,請自行與授課教師簽訂「勞動契約書」(需繳交一式二份)、「聘僱申請表」、並填寫「加保申請書」(2頁,含身份證影本),如擔任2個以上「勞僱型」兼任助理者(雇主經費來源不同),另需繳交「保險費經費分攤同意書」。上述所有文件請於9月8日(星期五)中午12點前送回系辦,逾時勞保加保作業將無法完成,敬請注意。如未能於9月8日中午前繳交文件,聘僱文件中的聘期請修改為106年10月1日至107年2月9日(107年2月發給1,000元)。

如有問題,請與業務承辦人辰元助教聯絡。

 更新時間: 2017-08-09 11:4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