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職稱:業務督導員
2. 名額:正取1名、備取2名
3. 刊載期間:107/5/10~107/6/4
4. 資格條件(擔任該職務之人員須符合下列第1款和第2款規定):
(1)具大專院校以上勞工、社會、社會工作、法律、公共行政或人力資源等相關系所之學歷,或曾修習上開相關學科20學分以上者。
(2)具1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有勞工行政工作經驗者優先。
(3)具企劃及執行等經驗者和精通EXCEL軟體之應用及報表統計繪製尤佳。
5.僱用期間:
本職務為勞動部補助款所僱用之臨時人員,本年度之僱期,自報到日起至107年12月31日止為原則,僱期屆滿未獲續僱者或僱用原因消失,則無條件解僱。
6.薪資待遇:
專科畢業新台幣32,480元、大學畢業新台幣34,945元、研究所畢業39,320元,另有提撥勞工退休金(尚需扣除勞、健保等費用) 。
7.工作項目:
(1)督促及輔導所轄事業單位辦理勞工退休準備金按月提撥事宜。
(2)督促及輔導所轄事業單位之勞工退休準備金依勞基法第56條第2項規定足額提撥。
(3)辦理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變更及領回事宜。
(4)勞退新、舊制度法令之諮詢服務及勞資爭議協處。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8. 工作地址:臺北市政府勞動局(臺北市市府路1號5樓)
9. 聯絡方式:
(1)意者需檢具甄選報名表(請至本局首頁http://bola.gov.taipei/最新消息下載)、學經歷證明文件、工作證明(如在職證明、離職證明、服務證明等)影本各一份,特定身分應徵者,如屬身心障礙工作者,請檢附身心障礙手冊正反影本。
(2)前項報名表及相關證件請於107年6月4日前逕寄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5樓北區,臺北市政府勞動局人事室收(請註記應徵業務督導員),以郵戳為憑,證件不齊不予採計;逾期恕不受理。
(3)合格者擇優擇期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恕不通知面試及退件,面試時將有專業問答,請參考勞工退休準備金業務手冊(可至本局局網最新消息下載),面試題目不限此手冊內容。
(4)本次甄選依成績高低依序正取1名、備取2名,正取人員請於收到錄取公文後於發文次日起30日內報到,如正取人員未報到或放棄,依序遞補,期間3個月。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則自動喪失候補資格,本案聯絡人:林小姐,電話:27287052。
相關檔案:
甄選報名表
勞工、社會、社會工作、法律、公共行政及人力資源等相關系所一覽表
按月暨足額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業務手冊(面試題目不限於該手冊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