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公告

甄選應屆畢業生致詞代表

報名期間:即日起至5月10日止

報名地點:學務處生活輔導組(第一行政大樓111室)

報名資格:本校學士班、研究所及進修推廣部之應屆畢業生,上學期學業成績平均75分以上,每學期操行成績80分以上,並具有敦品勵學、愛國愛校、熱心公益或社團幹部等優良事蹟或表現者。

報名方式:

(一)須親自報名及送件

(二)報名時請備齊下列資料:

1.報名表一份

2.致詞文稿一份

3.歷年成績單正本一份

4.其他優良事蹟或表現等證明文件

※ 詳情及報名表請參見附檔(請按此下載)。

 更新時間: 2010-04-28 14:3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