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100年青年團隊政策研發競賽
一、 目的
(一) 培育政策研發青年團隊及人才,提升青年政策參與能力。
(二) 引領青年創意活力,打造青年伸展志向機會。
(三) 促進青年參與公共事務,提升青年公民與意識責任。
二、 主辦單位: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
三、 參加對象及組隊方式
(一) 年滿18-35歲之國內及海外華裔青年,皆可報名參加。
(二) 3至7人自行組成一隊(成員以跨領域者為佳),以團隊方式向本會報名;為增進提案品質,應自行洽妥學者專家擔任業師(此為必要條件,業師不受年齡限制),提供團隊諮詢指導。
四、 競賽主題:以總統揭櫫「黃金十年」國家建設新願景,提出「創新強國、文化興國、環保救國、憲政固國、福利安國、和平護國」等六大國家未來發展方向為範圍;團隊應對提案主題蒐集議題背景、相關主管部會現行政策等資訊,並充分分析討論,並提出解決對策,俾使提案深入務實。(「黃金十年」參考資料詳附件3)
五、 受理提案時間:自100年2月1日起至5月30日止。
六、 評審方式
(一) 評審小組組成:依參與競賽團隊之提案性質,分類邀請學者專家組成評選小組。
(二) 審查標準
1. 方案完整性(30%):提案契合主題、問題背景,並就現行政策蒐集完整資料,作深入現況研究及分析。
2. 前瞻創新性(30%):提案內容具有原創性及獨特性。
3. 效益擴散性(30%):提案政策內容能被有效參採執行、產生綜效。
4. 行動轉化性(10%):提案內容具有後續行動轉化之可能性。
(三)評審作業
1. 初審:由本會依申請書表內容進行資格審查,資格符合者進入複審;每類參賽隊數在10隊以下者,得併類審查。
2. 複審:依提案分類性質由評審小組進行書面審查,依各分類比例為原則,共評選20隊入圍決審(各類組得視參賽品質建議從缺或增加入圍決審隊數)。
3. 決審:評審小組(由各類組推派委員組成)就入圍提案報告再次進行書面審查,並聽取簡報(每團隊簡報時間5分鐘),預定評選出10隊優勝團隊。
4. 海外華裔青年提案報告因考量交通及時間因素,得不必親臨會場作簡報。
5. 入圍決審名單及優勝團隊名單,將於本會官網、Youth Hub及YPU網站公告。
七、 申請程序:於5月30日下午5時前,檢附下列資料以掛號或專人(快遞)方式送達本會(收件地址:台北市100中正區徐州路5號13樓青輔會第三處孫翠玲小姐收、電話02-23566314。封套請註明參加「100年青年團隊政策研發競賽」字樣。)
(一) 政策提案報告(格式如附件1),一式15份。
(二) 申請表(格式如附件2),一式15份。
(三) 8張以內之PowerPoint簡報檔之紙本1份(A4大小紙張,以講義格式列印,一頁放置2張講義)。
(四) 電子檔光碟一份:內含申請表、政策提案報告及PowerPoint簡報檔之電子檔(光碟片上註明提案報告標題及聯絡人姓名)。
(五) 申請資格文件:國內團隊檢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海外團隊檢附護照影本及華裔身分證明等;團隊每人皆需附上身分證明,黏貼於同一張A4大小紙張上。
八、 權利與義務
(一) 優勝團隊每隊致贈5萬元奬金(依法扣繳所得稅後發給),以資鼓勵。
(二) 優勝團隊需參與本會「100年青年政策論壇全國會議」(暫定於7月30至31日舉行)發表團隊政策提案報告。
(三) 團隊成員需參與由本會與政策相關部會安排之「一日首長見習體驗」活動,並於活動後繳交心得報告及問卷調查。
九、 其它應行注意事項
(一) 參賽之政策提案報告應以未參加其他相關競賽得獎之提案報告為限,且必須為原創作品,如發現有抄襲他人報告之嫌,除取消其參賽資格外,若得奬亦將追回奬金,若有侵犯他人著作權等相關法律責任,由提案者自行負責。
(二) 參賽之政策提案報告恕不退還,經審查合格之提案報告,無償授權本會為業務推動之使用,如印製成相關專輯或於網站公開刊載。
(三) 獲奬優勝團隊有義務配合本會宣傳,由本會補助辦理行動分享會,及出席青年社區參與行動計畫成果發表會等活動。
(四) 本會保留增修活動內容之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