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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100年青年團隊政策研發競賽

一、  目的

(一)  培育政策研發青年團隊及人才,提升青年政策參與能力。

(二)  引領青年創意活力,打造青年伸展志向機會。

(三)  促進青年參與公共事務,提升青年公民與意識責任。

二、  主辦單位: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

三、  參加對象及組隊方式

(一)  年滿18-35歲之國內及海外華裔青年,皆可報名參加。

(二)  3至7人自行組成一隊(成員以跨領域者為佳),以團隊方式向本會報名;為增進提案品質,應自行洽妥學者專家擔任業師(此為必要條件,業師不受年齡限制),提供團隊諮詢指導。

四、  競賽主題:以總統揭櫫「黃金十年」國家建設新願景,提出「創新強國、文化興國、環保救國、憲政固國、福利安國、和平護國」等六大國家未來發展方向為範圍;團隊應對提案主題蒐集議題背景、相關主管部會現行政策等資訊,並充分分析討論,並提出解決對策,俾使提案深入務實。(「黃金十年」參考資料詳附件3)

五、  受理提案時間:自100年2月1日起至5月30日止。

六、  評審方式

(一)  評審小組組成:依參與競賽團隊之提案性質,分類邀請學者專家組成評選小組。

(二)  審查標準

1. 方案完整性(30%):提案契合主題、問題背景,並就現行政策蒐集完整資料,作深入現況研究及分析。

2. 前瞻創新性(30%):提案內容具有原創性及獨特性。

3. 效益擴散性(30%):提案政策內容能被有效參採執行、產生綜效。

4. 行動轉化性(10%):提案內容具有後續行動轉化之可能性。

(三)評審作業

1. 初審:由本會依申請書表內容進行資格審查,資格符合者進入複審;每類參賽隊數在10隊以下者,得併類審查。

2. 複審:依提案分類性質由評審小組進行書面審查,依各分類比例為原則,共評選20隊入圍決審(各類組得視參賽品質建議從缺或增加入圍決審隊數)。

3. 決審:評審小組(由各類組推派委員組成)就入圍提案報告再次進行書面審查,並聽取簡報(每團隊簡報時間5分鐘),預定評選出10隊優勝團隊。

4. 海外華裔青年提案報告因考量交通及時間因素,得不必親臨會場作簡報。

5. 入圍決審名單及優勝團隊名單,將於本會官網、Youth Hub及YPU網站公告。

七、  申請程序:於5月30日下午5時前,檢附下列資料以掛號或專人(快遞)方式送達本會(收件地址:台北市100中正區徐州路5號13樓青輔會第三處孫翠玲小姐收、電話02-23566314。封套請註明參加「100年青年團隊政策研發競賽」字樣。)

(一)  政策提案報告(格式如附件1),一式15份。

(二)  申請表(格式如附件2),一式15份。

(三)  8張以內之PowerPoint簡報檔之紙本1份(A4大小紙張,以講義格式列印,一頁放置2張講義)。

(四)  電子檔光碟一份:內含申請表、政策提案報告及PowerPoint簡報檔之電子檔(光碟片上註明提案報告標題及聯絡人姓名)。

(五)  申請資格文件:國內團隊檢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海外團隊檢附護照影本及華裔身分證明等;團隊每人皆需附上身分證明,黏貼於同一張A4大小紙張上。

八、  權利與義務

(一)  優勝團隊每隊致贈5萬元奬金(依法扣繳所得稅後發給),以資鼓勵。

(二)  優勝團隊需參與本會「100年青年政策論壇全國會議」(暫定於7月30至31日舉行)發表團隊政策提案報告。

(三)  團隊成員需參與由本會與政策相關部會安排之「一日首長見習體驗」活動,並於活動後繳交心得報告及問卷調查。

九、  其它應行注意事項

(一)  參賽之政策提案報告應以未參加其他相關競賽得獎之提案報告為限,且必須為原創作品,如發現有抄襲他人報告之嫌,除取消其參賽資格外,若得奬亦將追回奬金,若有侵犯他人著作權等相關法律責任,由提案者自行負責。

(二)  參賽之政策提案報告恕不退還,經審查合格之提案報告,無償授權本會為業務推動之使用,如印製成相關專輯或於網站公開刊載。

(三)  獲奬優勝團隊有義務配合本會宣傳,由本會補助辦理行動分享會,及出席青年社區參與行動計畫成果發表會等活動。
(四)  本會保留增修活動內容之權利。

100年政策研發競賽-附件1-政策提案報告格式

100年政策研發競賽-附件2-申請表

100年政策研發競賽-附件3-競賽主題參考資料

 更新時間: 2011-03-07 11:0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