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治科學論叢第68期出版日期 2016 年 06 月

環境程序正義在褐地重建中的實踐條件:我國污染土地再利用實例的觀察分析

作者:李翠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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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研究利用近代正義理論的肯認與能力途徑,檢視環境程序正義在我國褐地重建實務中實踐的困境,進而探索落實環境程序正義的支持條件。有意義的民眾參與是實踐環境程序正義的核心,本研究利用我國第一個納入民眾參與機制的污染土地再利用示範計畫,藉由協助執行民眾參與過程,就近觀察民眾參與在理想與實際上的差距。研究發現肯認與能力二者交相影響著民眾參與的過程,利害關係者彼此缺乏肯認,導致民眾參與動機不足,而民眾缺乏專業能力,也因而無法實質貢獻於相關決策過程。本文最後針對民眾參與動機與參與能力兩個面向,提出幾個實踐環境程序正義於我國褐地重建實務的先決條件。分別是政府部門肯認污染受害者的損失與污染場址周邊居民的環境風險;污染場址周邊居民肯認自己的環境權;以及參與民眾需要專業知識的裝備。

關鍵詞:污染地再利用、環境正義、環境治理、環境程序正義、褐地重建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