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治科學論叢第78期出版日期 2018 年 12 月

伊朗核協議對國際核燃料供應建制發展的影響

作者:曾雅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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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朗以核能和平利用為訴求,主張自我建構核燃料製造的鈾濃縮技術,確保核燃料的供應安全。鈾濃縮乃發展核武的敏感技術,美歐國家憂心,一旦放任此種發展,則有核武擴散之慮。隨著聯合全面行動計畫(Joint Comprehensive Plan of Action, JCPOA)的簽署與生效,核燃料供應保證的國際造法歷程,意外促成核不擴散建制既有規範的差序化。

回顧不擴散核武器條約(Treaty on the Non-Proliferation of Nuclear Weapons, NPT)建制重塑,伊朗核燃料供應保證談判的國際造法歷程,以及美國川普政府試圖重新剝奪伊朗核子能力的議程設定,可以發現,操作核不擴散建制的國際強權,不但可以透過外交談判等權力互動,置入核燃料供應保證的新概念,並且得以運用國際造法,添附NPT規範支柱的規範前提,透過規範變異限縮NPT非核國核能和平使用的權力;霸權更能恣意以單邊否決手段,去除不符其利的規範安排,為規範建制的再度重塑,添附更多的運作空間。

關鍵詞:供應保證、出口控制、國際造法、建制建構、核不擴散、聯合全面行動計畫、規範變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