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治科學論叢第44期出版日期 2010 年 06 月

解釋中國大陸省級的政治改革:「政績∕派系」模式的思考

作者:蔡文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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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研究主要是從「理論建立」的角度,對於中國大陸省級的政治改革,提出一套整體的解釋。筆者提出「政績∕派系」模式,做為本文的主要解釋架構。在「政績」的表現上,主要包括「小康社會」(經濟發展)和「和諧社會」(社會維穩)兩項,省級的「初始條件」,會讓省級領導人選擇不同的政改模式。在經濟不富裕的省份,領導人主要推動人事制度改革,以追求「和諧社會」的政績;而經濟富裕省份的領導,則傾向推動行政改革,以追求「小康社會」的政績。本文分別用四川、廣東的個案,佐證以上的論點。其次,在江蘇的個案,該省為富裕省份,但省級領導卻推動人事改革,主因是胡錦濤希望該省能進行這方面的改革,以在東部省份當中,建立一個「和諧社會」的樣版。此外,在「派系」的解釋上,本文認為採取激進政治改革的省級領導人,都是中央領導人的「派系」,中央領導人和省級領導之間的扈從關係,使得該省份較有可能出現激進的政治改革。中央領導人藉由「派系政治」的運作,來降低改革的風險性,是為「中國模式」的一大特色。

關鍵詞:政治改革、政績、派系、社會維穩、經濟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