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治科學論叢第69期出版日期 2016 年 09 月

政黨菁英或官僚菁英?台灣半總統制下的行政院院長類型與立法影響

作者:沈有忠

摘要 / PDF 全文下載

二元行政是半總統制與總統制、議會內閣制相較之下,最具差異性,也是影響半總統制實際運作最核心的一個制度環節。實務運作上,二元行政依據本質可以有很多的比較視野,在分權的模式之下,總理可能和總統分工合作,也可能呈現上下的僚屬關係。據此並進一步影響二元行政和立法權的互動與結果。依據台灣過去的經驗,總統與行政院院長無論所屬政黨在國會是否享有多數,都是維持一致性,且行政院長從屬於總統的二元行政關係。但仔細觀察歷任行政院長,可以概略分為政黨資歷豐富或是官僚資歷豐富的不同類型。本文將先針對行政院長的背景,區分為政黨菁英與官僚菁英兩種類行,再據此探討其形成的背景以及在與立法權互動後所產生的影響。

關鍵詞:二元行政、半總統制、官僚菁英、政黨菁英、立法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