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之普遍性的初步探討:Jack Donnelly 之有關理論的評析
作者:陳秀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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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人權宣言」於一九四八年在聯合國大會中通過,人權及其保護被認為具有跨文化的、普世皆準的、普遍性的價值和意義。然而自一九八○年代以來,已有不少人權學者針對此種理念提出了各種的討論,有大力支持「人權宣言」之普遍性價值的,也有提出懷疑的聲音的。本文乃主要以持前者立場的Jack Donnelly 的有關理論,做為討論的主題。 Donnelly 主要是以其「道德性的論證」和「國際共識的論證」做為基礎,進而提出人權與自由政體的必要關係之主張,來建構其人權普遍性的理論。作者檢視Donnelly 的此種理論,認為他對於「人權尊嚴」、「國際共識」以及「自由政體」的見解,頗有值得再商榷之處,茲論述於文末。有鑑於此,若干人權學者相繼提出呼籲,希望各個文化體系能夠誠懇而平等地互相對待,互相學習並尊重彼此的文化差異性,進而充分的參與和討論,期能對「普遍人權」的意涵及其實踐作一番新的省思與重建。
關鍵詞:世界人權宣言、人類尊嚴、多尼利(Jack Donnelly)、平等、普遍人權、自主、自由政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