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治科學論叢第67期出版日期 2016 年 03 月

從德國選舉法修正論我國立委選制改革:聯立制的適用性

作者:蘇子喬、許友芳

摘要 / PDF 全文下載

我國立委選制自2008年採行並立式單一選區兩票制(以下簡稱「並立制」)以來,一直有檢討批判的聲音。社會各界批判的主要觀點認為,並立制造成各黨得票率與席次率頗不吻合(即比例性偏差的現象),且扼殺小黨的生存空間,而主張以德國聯立制取代現行的並立制,甚至有批判者認為並立制違反自由民主憲政秩序而聲請釋憲。選制改革至今仍是政壇與學界熱烈討論的議題,而其中核心的議題即是:就我國整體憲政運作而言,聯立制是否真的是比並立制更適切的選舉制度?
事實上,德國聯立制實施至今,在德國國內也引起了許多爭議,例如當選基數、政黨門檻、選區劃分等爭議,而其中最重要的一項爭議,即是超額議席及其所衍生的選票負面效力。而近年來德國聯邦憲法法院已兩度宣告聯邦選舉法的若干規定違憲,促使德國國會修法進行選制改革。德國選舉法修正採行了「平衡議席」機制,雖然矯正了超額議席的問題,卻導致計票程序更為複雜,並使國會總席次大幅增加,德國選制改革顯得治絲益棼。就此看來,德國聯立制在德國人的心目中並非完美無暇的選舉制度。
本文以德國選舉法修正的前因後果為基礎,探討我國立委選制改為聯立制的妥適性,並分析當前社會各界對聯立制的普遍讚揚是否是一種迷思。本文認為,若將憲政體制與選舉制度進行配套思考,在我國當前半總統制的基本格局未大幅更動的情形下,立委選制採行聯立制並不見得是一個妥適的改革方向。若要改良我國當前的立委選制,以當前的並立制為基礎進行微調,或許較為妥適。

關鍵詞:並立制、單一選區兩票制、聯立制、超額議席、選制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