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治科學論叢第14期出版日期 2001 年 06 月

立法家、政治空間、與民族文化── 盧梭的政治創造論

作者:蕭高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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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之主要論旨在於論證盧梭政治秩序論與政治創造論之二元性格:在政治秩序論述方面,盧梭的理論建構奠立了現代政治的正當性原則,主張自主的公民以平等的方式締造社會契約、創造並控制政府權力、且在其中完成集體的政治自由以及個人的道德自由。另一方面,在政治創造論層次,在此公民自主活動所形成的政治領域底層,卻有著偉大立法家的政治藝術,以及超卓能力所形成的基礎(包括形塑風俗習慣與公共輿論、外於憲法的政治機制、以及民族文化)。本文在詳細分析此二元體系在盧梭思想之形構後,進一步指出後者乃盧梭思考政治正當性原則的實現議題時不得不導入的概念。他將公民共和主義論述與近代意志哲學相結合,從而把「自由政制如何創造以及維持」這個共和主義的核心議題轉化為近代民族主義與激進革命理論。本文並以 Hannah Arendt之政治理論為例,說明盧梭立法家政治創造論之影響及當代意義。

關鍵詞:共和主義、民族主義、盧梭、社會契約論、立法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