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治科學論叢第08期出版日期 1997 年 06 月

代表型式:持續與轉變

作者:吳得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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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旨在探討「比較政治」學門上,有關代表型式「新」、「舊」之爭辯及持續性之問題。首先,作者分析並比較隸屬「舊政治典範」下,由多元主義、統合主義與馬克斯主義主導之代表型式。大致而言,此一典範 下代表型式之主要標的係「客觀存在之利益」。透過制度性管道,諸如政黨或利益團體,社會不同利益得以上陳國家機構(多元主義),國家亦可導引此等利益之形成(統合主義),原本在資本主義「被扭曲」之無產階級利益可獲平等反映(馬克斯主義)。其次,作者臚列「新政治典範」下代表型式(即「新社會運動」)之主要特徵。概言之,此一代表型式係以「認同」為訴求主軸,並追求不同團體在國家及民間社會之普遍及公平參與機會。 再次,作者論述「新」與「舊」典範下之不同代表型式之持續性與差異性。其中,就前者而言,無論「新」或「舊」型式,行為者均在特定時空之政策制定或政治界定過程中,爭取被接納之參與;就後者而言,相對於「舊」典範之肯定「現代性」之價值,「新社會運動」往往著重「後現代性」之訴求。(例如揭櫫「反官僚化」、「人性化」、「自主性」之價值。)最後,作者建議:學界或可藉由理論之重組,將不同對比之類型置於一新建構「連續光譜」之兩端,並釐清各類型之定義及面向,藉以調和原各該典範之分歧,澄清持續性與轉變性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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