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治科學論叢第46期出版日期 2010 年 12 月

整合理論與歐盟條約修改之研究 -以歐盟憲法條約與里斯本條約為例

作者:盧倩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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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年以來歐洲聯盟諸多歷史發展軸線中,以制憲為底蘊但以里斯本條約收場的歐盟制度改革發展軸線,不僅整段發展完整屬於二○○一年至二○○九年這個歷史片段,同時亦是最為清晰可辨並且最具歐洲區域整合里程碑意義的一條歷史軸線。此一歷史發展軸線該用什麼樣的理論來解釋?本文沿襲國際關係理論及區域整合研究中國家中心(state-centered)理論與制度主義對話的思辯輪廓﹐比較自由派政府間主義與制度主義對二○○一年至二○○九年歐盟制度改革歷史發展之解釋力。文章之理論探討部份首先對於兩大學派之共同點加以描述,接著從「國家是否為單一行為者」、「政府間談判是否獨佔性地決定整合結果」、以及「超國家機構有無獨立自主影響力」三個面向切入,剖析兩大學派不相容之處。文章隨後評估兩大學派對於二○○一年至二○○九年歐盟制度改革經過之解釋力,發現制度主義能夠對這段整合歷史提供較理想的解釋,因為從拉肯到里斯本的歷史發展顯示:會員國並非單一行為者、整合結果也並非單獨由政府間談判排他性地決定、而超國家機構在這十年的制度改革過程中亦明顯發揮了獨立自主的影響力。

 

關鍵詞:制度主義、憲法條約、歐盟、自由派政府間主義、里斯本條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