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治科學論叢第52期出版日期 2012 年 06 月

改寫男人的憲法:從平等條款、婦女憲章到釋憲運動的婦運憲法動員

作者:陳昭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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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國家的歷史經驗顯示,憲法之所以保障性別平等,不是以男性為主的制憲者所自動給予的恩賜,而是婦運的集體抗爭所促成的結果。中華民國憲法也不例外。本文考察我國憲法中性別平等條款的歷史,以「法律機會結構」來解釋婦運如何在制憲的過程中納入男女平等條款來改寫男人的憲法、在修憲的過程中倡議婦女憲章、接著又發動釋憲運動來實踐憲法,並以女性主義憲法動員論來探討婦運在不同階段中提出憲法平等想像的意義與限制。從改造男人所寫的憲法到書寫女人的憲法,乃至於讓憲法為女人所用,這一系列的婦運憲法動員雖然有其侷限性,但已經在憲法共識中儲存了性別平等的價值,並且改變許多性別歧視的法律。本文主張,婦運應該繼續不斷地對憲法文本加以爭辯並且賦予其意義,如此,憲法才會是屬於人民的憲法,女人才能成為民主國家中憲法社群的一份子。

關鍵詞:女性主義憲法議程、婦運、性別平等、憲法動員、法律機會結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