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治科學論叢第52期出版日期 2012 年 06 月

差異政治的形成:1946年婦女保障名額制訂的歷史過程

作者:黃長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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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舉中的婦女保障名額是中華民國橫跨海峽兩岸的歷史中,最具有歷史延續性的體制之一。就體制設計的精神而言,婦女保障名額的設定,和當代差異政治的觀點非常相符。然而,差異政治的相關理論,是1960年代西方第二波婦女運動與新社會運動發展後的產物。相比之下,中華民國憲法本文中婦女保障名額的規定,就差異政治的實踐而言,有先驅性的意義。過去的歷史研究,往往將憲法本文中婦女保障名額的制定,視為婦女爭取參政權的一個連續過程,並未細究兩者之間的區別。然而,女性爭取成為平等的公民,和女性爭取成為政治代表的機會,無論在概念上或是實踐上,都並不完全相同。兩者之間,非但不見得同時出現,也不存在必然的歷史連續性。

婦女保障名額的訴求為什麼會出現?在目前關於民國時期婦女參政的研究中,學界並沒有清楚或一致的看法,但是多半認為差異政治的思維是1930年代中期出現。本文重新檢視辛亥革命到制憲時期婦女參政運動的歷史,並且主張1920年初期五四運動的影響及孫中山聯俄容共的政策,使得政治代表應如何產生出現關鍵性的變化。1924年孫中山呼籲召開國民會議時,建議以9種社會團體產生代表,此一建議打破了辛亥革命以來以地域為基礎產生政治代表的慣例,也使得社會身份與政治代表之間產生聯結。這使得1924年到1925年間婦女爭取參與國民會議的運動,促成了婦女應成為一個社會類別的思維,也因此開啟差異政治的論述,最終形成對婦女保障名額的爭取。

 

關鍵詞:保障名額、公民權、婦女參政、差異政治、憲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