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治科學論叢第40期出版日期 2009 年 06 月

里斯本條約生效後對歐盟對外行動能力與民主治理機制可能的影響

作者:蘇宏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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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二十七國簽署里斯本條約後,其中二十六國已於二○○九年六月底前完成批准程序,惟遭愛爾蘭公投否決。為了說服愛爾蘭公民舉行二次公投支持里斯本條約,歐盟領袖於二○○九年六月十九日高峰會上簽署正式決定,給予愛爾蘭特殊的豁免和權利,期望愛爾蘭能在二○○九年底以前舉行二次公投,通過里斯本條約。本文的目的即是以制度主義來檢視里斯本條約中對現行歐盟對外行動和民主治理的變革對歐洲聯盟發展的影響,企圖回答該條約是否徹底實現二○○一年歐盟拉肯高峰會所揭櫫「強化歐盟民主屬性和國際行為能力」的兩大目標。全文首先簡述里斯本條約的結構和發展現況,然後從條約談判的議題設定著手,論證從制度主義三支柱論述可以建立最適切的分析架構。接著在第三章和第四章,按制度主義認知、規範和規律的分析架構,解析里斯本條約對歐盟現行對外行動能力和民主治理機制可能的影響,探討里斯本條約是否能達到二○○一年歐盟拉肯高峰會所揭示制憲運動的兩大目標。最後在結論中總結前述分析和對歐盟研究可能的貢獻。

關鍵詞:共同外交政策、審議式民主、歐洲聯盟、里斯本條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