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治科學論叢第36期出版日期 2008 年 06 月

後衝突國家的調和機制與制憲程序

作者:Donald L. Horowit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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衝突後制憲的重點問題有二,但目前在這兩個問題中我們都還無法取得定論或共識。第一個問題在於如何藉由採行最佳制度配置,以減輕族群間衝突的問題。而第二個問題關注的是,無論選擇何種制度,究竟什麼樣的程序才最有可能達成最佳制度配置。第一個問題目前仍然無解,因為對於何種制度最能有效緩解衝突仍有兩派意見,在學界與實務界中都有爭議。在目前關於憲政程序的研究中,傾向發生衝突的國家數目不足,以致無法有效歸結出一個模式,證明何種方法確實較為優越。而第二個問題亦屬無解,原因在於許多案例中的制憲程序規劃雜亂無章,並未考慮何種程序能有效解決現存衝突。同時,許多人大力推動以單一、結構完善且統一的程序進行規劃,雖然適於解決某些層級的問題,但卻不盡然合乎困於分裂社會中的制憲者,以及他們所必須面對的整個宏觀問題。

本文同時處理以上提及的兩個問題。關於解決嚴重族群衝突的憲政設計,本文除了探討各種爭辯中的論點外,也列舉某些對於各種解決方案所提出的主要反對意見。隨後並以現有證據分析各種解決方案的有效性,之後回歸是否採用各方案的問題。本文提及到在尋求以全盤政治制度消弭衝突時仍有許多障礙,而這些障礙主要仍導因於制憲程序。因此,本文主要評估當前文獻中對憲政程序的主要論點,而某些制憲者由於面臨特定問題必須以不同程序制定憲法,這樣的困難在本文中也會給予一定篇幅加以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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