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治科學論叢第30期出版日期 2006 年 12 月

行政監察官與正義的追求(尚未取得授權)

作者:Gerald E. Caid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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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過一陣子,總會有新的社會制度受到重視。在流傳的過程中,這個制度逐步被加上不同的角色和功能,因而變得和原來的面貌大為不同。這種情況現在也發生在行政監察官(ombudsman)制度上。行政監察官最初是一個具有法定資格要件的主管,負責監督行政以確保政府的行為合法,並對違法的官員提出告訴。後來,行政監察官辦公室被劃歸立法部門,成為獨立於行政部門的機關,繼續擔任相同的角色,並且開始調查民眾對官僚體系的抱怨。慢慢的,行政監察官承擔了公民守護者的新角色,以防止行政上的不法行為。行政監察官糾正政府錯誤的成果使其愈來愈受歡迎,從斯堪地那維亞(Scandinavia)半島的發源地擴散到全球,並且越來越專注於公部門顧客群中的特定團體。其次,行政監察官辦公室被用作對抗公、私組織濫權,保護與實踐基本人權的工具。最後,行政監察官辦公室受到非政府部門的歡迎,成為促進公共關係的資產。行政監察官辦公室設立接受顧客抱怨的管道,調查抱怨的真實性,並以友善的態度解決抱怨者的問題,同時告訴行政人員績效需要改進之處。現在行政監察官辦公室是否變成另外一種噱頭,一種用以安撫可能進行昂貴訴訟或另謀他法的不滿顧客,避免市場績效及利益受損的花招呢?儘管行政監察官的名號被濫用、誤用,但不表示他無法發揮社會功能。那些附加的工作,當然會影響行政監察官的重要功能。行政監察官糾正那些造成民眾損害及痛苦的不法行為,讓被匿名官僚組織搞得暈頭轉向的小市民重拾信心,讓他們的問題獲得正確、細膩、及公平的處理。即便如此,包括美國在內的許多國家及民主政府,仍對行政監察官制度投以懷疑的眼神。他們認為現有的制度,即使不比行政監察官制度好,但也不遑多讓。而且,行政監察官制度讓抱怨者感到鼓舞,使行政人員失去冒險進取的勇氣,阻礙行政效率的發揮。是以,即使在最好的社會裡,仍潛伏著一群反對者、不滿的抱怨者、被惹惱的行政管理者、預算刪減者、社群批判者及裝聾作啞的人士,只要逮到一絲機會,隨時準備對行政監察官加以撻伐,就算無法去之而後快,也要想盡辦法加以弱化。這種撻伐、弱化的威脅,對所有的公共官員而言,無疑是一種折磨,並且要為此一持續的折磨付出代價。但令人訝異的是,很多的公共官員仍堅守崗位,熱愛工作,並因為必須退休感到扼腕。是什麼原因讓這些公共官員及行政監察官沈浸於工作呢?在行政監察官這個部分,並不是因為僱用條件,因為相對於花在工作上的時間與精力,他們的待遇並不算特別好。也不是公眾給他們的肯定,因為很少人能得到此一殊榮,而是來自他們內心想要糾正錯誤、追求公平對待、及看到正義獲得實現的使命驅使。他們不僅解決抱怨及安撫抱怨者,也胸懷理想,要讓這個世界更適於每一個人。要讓每個人知道正義正在實現,儘管不是很大步,但仍具有價值及重要性,是持續追求正義的一環。要讓每個人在與他人互動時獲得正確的對待及公平的結果。如果其他制度安排盡了本份,或許可以不需要行政監察官制度,但事實並不然。這項新的制度,正好填補其間的不足,且在理論及實務上都已證實,它是人類追求正義的有用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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