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治科學論叢第29期出版日期 2006 年 09 月

美國聯邦政府保護揭弊公務員之制度與發展

作者:楊戊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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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揭發弊端(簡稱揭弊)在確保政府作為的公平與正義上,扮演著重要角色。自一九七○年代初期以來,美國聯邦政府(特別是國會)將之視為對抗弊端的手段之一,持續立(修)法鼓勵公、私部門組織成員揭弊,並保護免於僱主的報復。在公共人事行政領域,一九七八年「文官制度改革法」建立鼓勵及保護公務員揭弊的基本架構,但因為成效欠佳,一九八九年「揭發弊端者保護法」及一九九四年「特別檢察官辦公室重授權法」予以補強。制度建立以來,儘管無法獲得多數公務員的信任,但整體而言,係在進步當中。此外,在研究過程中發現,人事政策的價值衝突、執行者的認知與態度、公務員對救濟權的掌控、司法及準司法機關對法律的解釋、及公民社會的支持等因素,影響美國聯邦政府保護揭弊公務員制度的成效與發展。

關鍵詞:公務員、揭發弊端、揭發弊端者保護法、美國、聯邦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