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進教師專訪 —— 孫煒教授
杜可筠(國關四)
一、請問老師的學術興趣是在哪個階段萌芽?走上學術之路是出自哪些經歷或機緣呢?
我在大學時期就讀母系政治理論組,在大三、大四的西洋政治思想史和中國政治思想史課程學習之中,發現政治哲學的思考能夠回答我心目中的一些原初問題,關於何謂理性、正義、平等和效率等,因此我在大學時期時就立定學術研究為終身志業。另一方面,我一直都對公共事務很有興趣,我在大學的時候就認為,許多具體公共現象背後需要有深厚的思想和理論基礎,或是價值上的論述,才能夠做出一些判斷。碩士選擇進入臺大政治研究所就讀,在此時期更加體認到對公共事務必須要有更多思考和辯證。此外,碩士班討論會(seminar)的上課方式,對我也有非常大的啟發,更加確定要走上學術研究的道路。從政治理論到公共行政的轉向,一方面出自長期對臺灣本土發生的政治社會現象和公共事務問題的高度興趣,另一方面則是在學習政治思想與理論的過程中,認為若是把在政治理論和價值方面的訓練,應用到政策分析和制度建立上的話,會更有意義也更加務實。至於到美國留學的決定,則主要起因於希望能夠接受更完整、嚴謹的質性和量化的方法論訓練,並期望能藉留學經驗獲得更廣闊的國際視野和學習外語的機會,以及真正接觸到國外的多元文化與更豐富的公共議題。
二、老師過去曾在中央大學法律與政府研究所任教,現在又轉到臺大,想請問老師為何做出這樣的轉換?
我在中央大學的二十年間,在校內歷練多種行政工作,包括曾擔任兩個研究所的所長、通識教育中心主任、學院的院長和校方的一級主管等職務,在校外也接觸到更多實際的在地公共議題,讓我更加相信公共行政與政策的研究應該是議題取向,用以解決實際的公共問題,特別是跟臺灣本土有關的議題。而今年剛好有機會應聘母系的專任教職,便選擇回到母系任教。
三、根據老師在臺大和其他學校教學的經驗,老師認為不同學校的學生有什麼樣的差異呢?這些差異又如何影響老師的教學內容或方式?
在其他學校,就讀公共行政和公共政策的同學們,大多數都以考取公職作為畢業後的目標,在未來會是偏向政策執行和實作的角色;但臺大本身作為培養社會菁英的學術場域,學生未來的發展和走向應該更加多元,因此我在教學課程的設計上並不設定同學畢業後有特定的目標,而是選擇富有啟發性、思辨性,甚至爭議性的公共議題作為教學的主軸和目標,期望能夠訓練學生以更立體與更多元的方式進行思考,為未來可能擔任的社會掌舵者的角色做準備。
四、粗略爬梳老師發表過的文章,以非營利組織在治理上的參與為主要的研究問題,其中又以客家族群為主要對象,而老師過去在中央大學也有參與客家學院,想請問老師的研究興趣是如何發展或是有何特殊的機緣嗎?
臺灣解嚴的1987年恰好是我大學畢業那年,當時臺灣正經歷政治民主化、經濟自由化和社會多元化等各種轉型,過去在戒嚴時代被壓抑的社會力開始顯現,其中包括少數、弱勢、非主流的群體和族群。而到了1999年,我完成在美國的學業回到臺灣後,發現臺灣社會的能量已經大量釋放出來,活躍的公民社會讓來自非營利部門和基層社區的力量,對整個公共政策、文官體制和行政程序造成重大的衝擊。其中,我發現族群議題尤其重要,是能夠分析臺灣各種公共事務的重要獨立變項,因此,我對客家族群的研究其實是基於對多元文化的重視,包括探討原住民族、外省族群和近年新興的新住民議題,並主要關注他們跟公共行政體系之間的互動,期望理解族群議題如何影響到臺灣的政治、經濟、社會和文化各層面。除此之外,我的學術關懷亦包含臺灣社會中的少數弱勢和非主流群體與組織,我認為這是我們臺灣學術界長期以來比較忽視的問題。
五、有注意到老師的研究除了對實務經驗的分析外,亦有理論基礎和制度設計上的討論,想請問老師未來的研究是會希望以長期積累的實務研究為基礎,逐步朝向制度規劃嗎?
從整體學術構思上來說,學術思維的架構包含上、中、下游,上游是意識形態、理論和思想方面的論述,中游是體制和制度研究,下游則是公共政策和現實操作方面的議題。我會選擇做一些制度方面的研究是因為我認為位於中游的制度研究,雖然被上游的意識形態和當代思潮所影響,但若是我們能夠妥適地訂定制度,將能在實務層面上發揮更大的力量。我踏入學術界時恰逢新制度論的盛行,在新制度論的觀點中,除了正式的法律、命令、規則外,也強調一些非正式組織、非正式規範,甚至習慣,同樣能對現實性的政策和利益分配造成影響。因此,雖然我的研究在表面上看來是針對不同研究主題所做,但其實我都還是會回到對制度設計、制度選擇和制度依賴的討論,因此近年來,我是經由制度研究來看實際的公共事務和政策議題。我目前正在進行關於「績效觀感」(perceived performance)的研究,在多年的質性研究中,我發現其實關於族群、文化、公民參與等議題的績效主要是觀感上的認定(例如:滿意程度等),而非傳統上關注的量化指標。因此,我期望能藉這個的概念,在各層面的議題上進行針對績效的質性研究。
六、最後想請問老師能不能給有志於公共政策研究,特別是族群政策或是非營利組織的同學們提供一些建議呢?
經由我這些年來的研究經驗,我認為實際場域的踏查非常重要,我建議臺大同學需要跟研究對象有實際的近身接觸,而不只是在圖書館裡面做研究。唯有實際且長時間接觸研究對象和利害關係人,研究者才會對研究標的產生一種更有溫度的感受與觀察,並且對臺灣本土的議題更能有同理心與共情感,真正理解到研究對象的實際情況,這不僅能讓研究更加接地氣、觸及到活生生的利害關係人,其研究結果也才能實際解決在臺灣發生的問題。然而,在盡可能同理利害關係人的同時,研究者亦需要掌握住超然客觀的立場,在兩者之間取得平衡,以避免偏差。至於該如何進入實際場域,我認為公共行政與政策相關專班的設置提供一個良好的管道,專班的同學以公務員為主,也有少數的非營利組織工作者,除能在課程中進行交流外,也為校園內的研究者包含老師和學生創造實際接觸和理解文官體系及非營利組織的機會,對學術研究大有助益。在選擇研究問題方面,我認為並不是有興趣就要去做,而是要反過來在自身能力和資源所能接觸到的有限對象和有限場域裡找尋研究議題。因為很多時候,有興趣的議題可能沒有辦法接觸到,那就無法進行我所謂的真正有溫度的研究。當然,我也清楚地認識這樣的研究方法一定會有所限制,研究結論的泛用性亦有侷限。但是,研究者要透過親身踏查、真正接觸到研究對象後,才會發現原先設想的理論或概念與現實之間的差距有多大,也才能真正掌握理性和感性兼具的人類思維以及其背後的複雜人性層面。我認為這樣的研究才能夠真正解決實際的問題,也才有它真正的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