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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臺灣大學法學院張劍寒院長追思文
悼念 張劍寒老師

文 / 吳庚(前司法院大法官 / 臺灣大學政治學系兼任教授 )

張劍寒老師,民國十七年出生於江蘇沛縣,卒於民國一零三年七月四日。張老師於民國三十七、八年間,國共戰爭的亂局中,以少年兵的身分,隨軍撤退來台。來台之後即設法離開軍中,進入台大政治系就讀。

畢業後考入台大法學院的法科研究所(後來才分為法律、政治等研究所)。當研究生時甚得林紀東老師的賞識,於是跟隨林老師做研究,並在林老師指導下,以「戒嚴法之研究」為碩士論文題目。在當時實施戒嚴的肅殺氛圍中,以政治制度及比較法的觀點研究戒嚴法,闡明其法理基礎及實際效應,也是一項有意義的學術著作。其後被印成單行本,傳布頗廣。遂在張老師死後,媒體還稱之為「戒嚴大師」,實則研究戒嚴法,並不等於鼓動戒嚴或歌頌戒嚴,何來大師之名?張老師倒是真有一個綽號張大帥,想來是因為他籍隸蘇北,接近山東,體格魁梧高大,頗有將帥之姿,最主要的可能還是一口山東腔的國語,而山東又有個張大帥(張宗昌)之故。對別人稱他大帥,並不以為杵,但遇女同事稱呼大帥時,他總是笑著回答:「大帥不是好人啊」!

張老師早年在政治法律兩系教行政法與憲法課程,上課內容條理分明且風趣幽默,甚受學生歡迎,當時參加反對運動的學生江蓋世到今天還稱讚他。張老師對行政法有句傳神的描述;「多如牛毛,朝令夕改」,學生大概都記得。張老師長期擔任台大政治系(所)主任、院長,又在許多政府機構擔任諮詢性的工作,如行政院法規會、中選會、研考會,司法院訴願會等,歷年重大行政法典的制定或修改,諸如訴願法、行政訴訟法、行政程序法及行政執行法等,張老師無役不與,而且居「領頭羊」角色。其中,他極力提倡行政機關應採聽證制度來保障人民權益,以及有效執行行政上稅款、罰鍰,他提議成立獨立的行政執行專責機關,現在行政執行署就是來自這個構想。因為這些參與政府的法規工作,佔去他課餘的大量時間,所以張老師的學術著作較少。

舊台大法學院(現在已成立三個學院),每個系規模都不小,也都有一些內部問題。政治系一直都維持三個組,要是在別的學校早就成立三個系了。教授們都來自各方,專長領域、研究方法南轅北轍,甚至對政黨或施政各有所偏,張老師以「和而不同」原則,不僅系務推行順利,教授們之間,也維持和睦的氣氛,難能可貴。張老師擔任系主任期間,獲當局器重,六十五年被提名為第四屆大法官。當時大法官需監察院同意,於是算舊帳的機會來了,原來張老師與系內的傅啟學、胡佛等六位教授接受哈佛燕京社的補助,研究「中華民國之監察院」,幾位老師採取文獻分析、深入訪談等方法,寫成了三大本研究報告。監委們的行為好壞均據實敘述。其中尤以張老師寫的部分,最為精彩(已故的法治斌教授曾對此讚不絕口),監委們遂抵制提名,揚言否決張氏的任命案。最後經李煥主任協調,監察院投票通過,但是張老師「自願」放棄宣誓就職,仍留在學校任職。十餘年後李煥組閣邀張老師擔任政務委員,也有補償之意。這段過程,影響我頗為深遠,張老師是我讀研究所的導師,也是論文口試委員,我一直與他有聯絡(包括在國外讀書),事件過後不久,我就學成回國,張老師二話不說聘用我回系教書,如果不是張老師擔任系主任,我不可能獲得教職,因為當時留美是主流,不容易接受學德文的學者進入。不在台大任教,則此後的生涯完全不同,所以我非常感激張老師。真是「先生之恩,山高水長」。

2010年張劍寒院長出席系友大會合影 2012年張劍寒院長出席系友大會合影

原文刊於《人權會訊》第114期(2014年10月),感謝作者與該刊同意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