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公告

本校自103學年度起學生證免蓋註冊章

為提升行政效率及減少學生奔波往返註冊單位,本校自103學年度起取消學生證蓋註冊章之規定,案經本校103年5月13日第2811次行政會議通過。舊生可於103年8月1日起至各註冊單位或各系所辦公室領取「免蓋註冊章」之貼紙,自行貼於學生證背面即可免蓋註冊章,新生為新版面亦免蓋註冊章。學生若有在學證明需求,可持學生證正反面影本,連同正本至註冊單位蓋章,或於開學後至投幣機免費申請中文在學證明書一份。高鐵網頁訊息已加註本校為免蓋註冊章之大學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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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單位: 教務處 研究生教務組
委託人: 陳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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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時間: 2014-07-16 15:0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