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國交換時所修的學分,如何做「登錄」或「採計」?
登錄 | 採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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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適用對象 | 沒有缺畢業學分的同學,僅登錄在交換校修過的課程即可。 | 有缺畢業學分的同學,可將交換校的學分採計為必修、選修或通識。 |
二、申請程序 | 回國之後,在myNTU的「交換生國外成績登錄」系統登錄之後,將項目三的文件繳交到系辦。 | 回國之後,在myNTU的「交換生國外成績登錄」系統登錄之後,將項目三的文件繳交到系辦。 |
三、需繳交到系辦的文件 | 交換校的成績單正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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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學分及成績計算 | — | 1.授課滿18小時採計1學分為原則…學分採計遇有小數點得四捨五入。交換校若採歐洲學分互認體系(ECTS),原則以2ECTS=1學分。 2.交換校之成績,不計入本校成績計算。 |
五、審核單位 | 學系→註冊組 | 學系→註冊組→課務組 |
六、結果通知 | 不另行通知 | 課務組會發一份學分核定書,寄送給個別同學留存。 |
交換生國外修課成績登錄暨採計系統(請按此登入)
若交換學校的成績單正本取得有疑問或狀況,校級請洽國際事務處,院級請洽院辦公室。
※※特殊狀況如何處理?
登錄 |
採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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狀況一: 出國前想知道能否採計為「必修」或「通識學分」 |
— | 若需事前確認課程內容是否能抵免必修或通識課程,請出國前填具「擬赴國外交換…學分行前申請表」,必修送系辦,通識課送共教中心認定。回國後連同項目三文件,以及這份表格向系辦申請。 |
狀況二: 交換校成績單非英文 |
請填具「出國交換學生成績簽核表單(Certificate of Course Enrollment)」,並請本校國際處和交換校的承辦人簽核,連同項目三的文件交給系辦。 | 請填具「出國交換學生成績簽核表單(Certificate of Course Enrollment)」,並請本校國際處和交換校的承辦人簽核,連同項目三的文件交給系辦。 |
狀況三: 交換校的成績單、課綱或該校網頁上都看不到時數相關的資訊 |
— | 需填具「交換生歸國後學分時數換算表」並簽名,連同項目三的文件交給系辦。 |
狀況四: 需採計輔系或雙修系的學分 |
— | 請登錄系統之後,將所需文件先繳交到你的「加修學系」處理。之後加修學系再送「所屬學系」做彙整並送教務單位。 |
相關表格文件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