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大學政治學系學士班成績優良獎勵之審核要點
- 一、國立臺灣大學政治學系學士班成績優良獎勵之審核要點,依據「國立臺灣大學學士班學生成績優良獎勵要點」而訂定。
- 二、受獎基本資格:
受獎學生需符合下列規定:
- (一) 需符合國立臺灣大學學士班學生成績優良獎勵要點第二點之資格。
- (二) 學生於獲獎當學期必須修習本系之必修或選修至少一門課,始具備受獎資格。
- (三) 於成績優良獎勵審核期間已轉出至其他學系或轉學者,不列入給獎考慮。
- 三、審核原則:
- (一) 原則上依當學期等第積分平均(或百分制成績平均)之高低為篩選標準。平均積分之計算,四捨五入至小數點第二位。
- (二) 若等第制積分平均(或百分制成績平均)相同之情況,則依序以下的標準決定之:
- 1. 當學期所修習系必修課程的平均成績較高者優先。
- 2. 當學期所修習系內課程的平均成績較高者優先。
- 3. 當學期所修習系必修課程學分數總和較多者優先。
- 4. 當學期所修習之學分數總和較多者優先。
- 5. 前述條件仍無法區分順序時,由系主任決定。
- 四、本要點經系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