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部

國立臺灣大學政治學系學士班成績優良獎勵之審核要點
  • 一、國立臺灣大學政治學系學士班成績優良獎勵之審核要點,依據「國立臺灣大學學士班學生成績優良獎勵要點」而訂定。
  • 二、受獎基本資格:

    受獎學生需符合下列規定:
    • (一) 需符合國立臺灣大學學士班學生成績優良獎勵要點第二點之資格。
    • (二) 學生於獲獎當學期必須修習本系之必修或選修至少一門課,始具備受獎資格。
    • (三) 於成績優良獎勵審核期間已轉出至其他學系或轉學者,不列入給獎考慮。
  • 三、審核原則:
    • (一) 原則上依當學期等第積分平均(或百分制成績平均)之高低為篩選標準。平均積分之計算,四捨五入至小數點第二位。
    • (二) 若等第制積分平均(或百分制成績平均)相同之情況,則依序以下的標準決定之:
      • 1. 當學期所修習系必修課程的平均成績較高者優先。
      • 2. 當學期所修習系內課程的平均成績較高者優先。
      • 3. 當學期所修習系必修課程學分數總和較多者優先。
      • 4. 當學期所修習之學分數總和較多者優先。
      • 5. 前述條件仍無法區分順序時,由系主任決定。
  • 四、本要點經系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