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學年度財團法人國立臺灣大學校友會文化基金會優秀學生獎學金(9/13截止)
一、申請資格:限大學部二年級以上學生(本籍生),清寒或績優皆可申請(以品學兼優為優先)。
二、名額:1名
三、檢附文件:
1、該會專用申請書(附照片、學生證正面影本加蓋113-1註冊圓章,如提供「在學證明者」,一律至註冊組外的機器購買正本)。
2、本校用切結書(詳附件)。
3、本校歷年成績單正本、前一學年度排名證明正本、獎懲紀錄證明正本(生輔組首頁線上下載彩色記事)。
4、自傳(內容須說明家境與對未來期望至少1頁A4)。
5、其他證明品學兼優文件。
四、「本學年度未獲得其他獎助學金」,意指校方通知正取後113學年度(113-1學期、113-2學期)不得再申領其他獎助學金。
五、所需資料請備妥後最遲於9月13日(五)下午4點前繳交至政治系辦公室徐欣蕾助教,逾期恕不受理。
*113-辦法及申請書-臺大校友會:請按此
*切結書:請按此
更新時間: 2024-08-29 11:04: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