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公告】114年度大專青年學生公部門暑期工讀計畫_新北市政府、臺中市政府
– 新北市政府
為提供設籍本市之大專院校在學青年於公部門工讀機會,本計畫自114年4月1日至4月22日受理報名,可至本局網站下載,歡迎符合資格之學生踴躍報名。114暑工簡章
– 臺中市政府
- 為讓本市大專青年提早為踏入職場作準備,本局規劃辦理「臺中市政府114年大專青年學生公部門暑期工讀計畫」,藉由提供暑期工讀機會,協助體驗職場與幫助家計,進而提升其職涯發展競爭力。
- 本計畫說明如下:
- 報名期間:
- 一般身分學生:114年4月7日至114年4月11日。
- 特定身分學生:114年4月7日至114年4月18日。
- 報名資格:
- 基本條件:需設籍臺中市4個月以上,暑期工讀報名期間為現就讀國內各大學或四技(一年級以上學生)、二技或二專(一年級學生)、五專(四年級學生),不包含尚未入學、應屆畢業生、空中大學學生、空中進修學院學生、夜校生、進修部學生、延畢生及研究生學生。
- 特定身分條件:特定身分學生除具備基本條件外,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 本人為身心障礙者、低收或中低收入戶及原住民。
- 父或母曾於112年1月1日至114年4月7日期間遭遇職業災害且目前尚在失業中。
- 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或獨力負擔家計者之子女。
- 父或母曾於112年1月1日至114年4月7日期間申領失業給付,目前尚在失業中。
- 經教育部核定通過「大專校院弱勢學生計畫」之大專青年。
- 為提供更多青年學子暑期工讀機會,每名工讀生進用以一次為限,113年(含)以前曾參加過者不得再報名。
- 報名簡章及詳細內容已於114年3月24日公告於本局官網(首頁/勞工服務/就、創業與訓練/大專青年學生公部門暑期工讀)
- 報名期間:
- 報名簡章請至臺中市政府勞工局網站下載,洽詢電話:04-22289111轉35600。
更新時間: 2025-03-28 09:19: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