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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台大政治博生論壇:縣市合併升格後區級地方治理機制的研究

一、論文題目:縣市合併升格後區級地方治理機制的研究
二、發表人:陳無邪(台大政治學系博士候選人)
三、評論人:方凱弘助理教授(世新行政管理學系)、王保鍵博士(台大國發所)
四、時間:4月21日(五)晚上7時(6點30開放入場)
五、地點:台北市羅斯福路四段一號,台大社科院大樓七樓東側(辛亥路後門)713討論室
六、報名:一律以線上報名,請至https://goo.gl/forms/Oxhyhqq2ay63bPdl1 填寫報名表;報名之後若有事無法前來,亦請來信告知。

七、論文摘要:
上個世紀末,新公共管理學者與政治學者,提出以企業型政府、領航型政府及最小政府的概念,構建了政府再造的理論與架構。臺灣的地方政府體制也歷經了省虛級化、地方自治法制化以及縣市合併升格改制等的變革;除了地方政府體制與地方政治的變動之外,臺灣社會的公民意識、公民參與、非營利組織和社區營造等非政府的面向也同步提升;與此同時,臺灣也正面臨高齡化社會問題、社會福利需求增加、經濟發展緊縮以及產業轉型等接踵而來的公共議題。合併升格改制為直轄市,原本是地方自治團體的鄉鎮市,在成為市政府的派出機關之後,在組織編制上一體適用各直轄市的區公所組織規程,失去了人事、組織與發展擘畫上因地制宜的彈性;在職責權限方面,承上受到市府各局處的業務委任與委託,業務量普遍增加;在課責機制方面,原本民選的鄉鎮市長改為官派的區長,區長面臨了必須受到上級市府的指揮監督,或是承繼原先地方首長為民請願角色的兩難。無可否認的是,縣市合併升格,確實改變了在地方基層的治理機制。本文以區公所的社會福利業務為研究的主題,以在改制前為鄉鎮市地方自治團體的區公所為研究對象,探討在改制後區公所的地方治理機制,符合或是背離了上個世紀末學者與各國政府所進行的政府再造運動及其理念。

關鍵詞:縣市合併升格、區公所、民主課責、地方治理

 更新時間: 2017-04-11 11:0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