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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公告】「都市治理與都市計畫法制變革與展望」學術研討會

【代公告】「都市治理與都市計畫法制變革與展望」學術研討會

司法院大法官第742號解釋:「…司法實務上向來認為都市計畫(含定期通盤檢討之變更)因屬法規性質,並非行政處分,故人民縱認都市計畫違法,且損害其權利或法律上之利益,仍須俟後續行政處分作成後,始得請求司法救濟。然依司法院釋字第742號解釋:都市計畫之訂定(含定期通盤檢討之變更),影響人民權益甚鉅。立法機關應於本解釋公布之日起二年內增訂相關規定,使人民得就違法之都市計畫,認為損害其權利或法律上利益者,提起訴訟以資救濟。如逾期未增訂,自本解釋公布之日起二年後發布之都市計畫(含定期通盤檢討之變更),其救濟應準用訴願法及行政訴訟法有關違法行政處分之救濟規定。」

是司法院已於2018年12月將行政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送至立法院審查,惟尚未完成立法程序,且該草案是修正行政訴訟法而非都市計畫法,故因實體法之闕漏產生的許多爭議問題,即便增設都市計畫規範審查訴訟,恐亦無法解決。

都市計畫既係為「改善居民生活環境,並促進市、鎮、鄉街有計畫之均衡發展」(都計法第一條),影響層面甚廣,除人民財產權外,尚攸關城市、自然環境及國家發展,為跨領域整合之重要議題。故本次會議邀集公共政策、行政法及都市計畫等領域之學者、專家及實務工作者一起來探討相關問題,俾對相關爭議之解決及法制之建置有所助益。

 

時間:108年12月27日(五) 13:30-16:30

地點:國立臺灣大學社會科學院三樓梁國樹國際會議廳(辛亥路與復興南路口

主辦單位:臺大公事所、理律法律事務所

議程:相關議程請參見議程海報

報名請至:http://www.leeandli.com/leereg/regllapplymtn_c1.aspx?act_code=108-1c04

名額有限,敬請提早報名,主辦單位並保留審核之權。

任何報名問題請聯繫理律法律事務所黃小姐:(02)27638000分機2800 或高先生:r08343004@ntu.edu.tw

 更新時間: 2019-11-29 15:5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