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公告

110-2 台大特教學生課業輔導、助理服務、教材耗材補助申請

一、協助時間:110學年第 2學期
二、申請對象:本校特殊教育學生(領有有效期限內之大專特教證明書者)。
三、協助項目與金額:
(一)  學生助理人員服務費:80小時
(二)  課業輔導鐘點費:12,000 元
(三)  教材耗材補助費:3,000 元 .
四、審核時間:即日起至 111 年3月31 日止
五、申請方式:填寫國立臺灣大學特教學生服務申請書 ,逕向系所提出申請。
(請留意:請先行向系所提出申請、評估並通過資源教室審核通過,方可執行上述補助經費。)
六、學生報帳截止日:111 年3月31日前將需檢附資料繳交給系所承辦人。
七、系所承辦人報帳截止日:111 年6月30日前送出報帳資料

詳情請參考臺大學務處資源教室網頁

*** 詳情與各式表單請參閱附加檔

附件一國立臺灣大學特殊教育學生經費補助辦法

附件二110-2台大資教學習補助行政流程

附件三110-2國立臺灣大學特教學生服務申請書

附件四110-2特教生助理人員與課輔老師契約書

附件五110-2課輔鐘點費請領清冊

附件六110-2助理人員服務請領清冊

 更新時間: 2022-02-24 11:1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