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公告

[統計教學中心] 統計學教學助理開放申請(5月20日截止)

以下轉公告統計教學中心的公告,有意申請者,請依照公告中的程序申請,並與系辦小官助教聯絡(2341-6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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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迎本校各系所99學年度第一學期初等統計學授課教師提出分派初等統計學實習課教學助理申請及各系所研究生申請應徵初等統計學實習課教學助理一職。

授課教師申請教學助理分派

如已詳閱及同意本中心函文說明者即可提出申請,擬提出申請之初等統計學授課教師請儘早填妥 「教學助理分派申請表(for授課教師)」以e-mail方式回傳本中心,本中心會立即為 貴系所初等統計學安排下學期教學助理及實習課教室等相關事宜。

研究生申請教學助理職務

資格:

  1. 至少修習兩門統計學相關課程且成績優異。
  2. 熟悉SAS、SPSS、R、Excel等軟體至少一項。
  3. 由向本中心申請初等統計學教學助理之授課老師推薦或曾擔任本中心教學助理並表現優良者優先錄取。
  4. 由於本校大部分初等統計學為一學年之課程,因此可連續擔任九十九學年度兩學期之教學助理者尤佳。

聘期:99年9月至100年1月,共計5個月。

人數需求:博士班研究生20名;碩士班研究生15名。

待遇:依本校教務處於98年12月9日修訂之「國立臺灣大學教務處教學助理制度實施準則」規定:博士班研究生每名每月新台幣一萬元整、碩士班研究生每名每月新台幣六千元整。

工作內容:請詳閱「臺灣大學統計教學中心徵選統計學教學助理辦法」。

申請方式:

  • 初次申請者請填妥「教學助理職務申請表(for研究生)」並檢附統計學相關「成績單」影本,於99年5月20日前送交校總區展書樓212室。
  • 曾擔任過本中心教學助理者須於99年5月20日前以e-mail(sec@statedu.ntu.edu.tw)方式向本中心提出申請
  • 甄選程序:通過資格審查者,本中心將於99年6月20日前以email通知,並將錄取名單公告於統計教學中心網站
  • 錄取者必須繳交同意書(一式二份)、國立臺灣大學約用教學助理契約書(一式三份)並提供郵局帳號及戶籍地址等薪資報帳用資料,於99年6月30日前送交校總區展書樓212室
 更新時間: 2010-05-12 14:4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