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學金公告

114學年度財團法人國立臺灣大學校友會文化基金會優秀學生獎學金(9/12截止)

一、申請資格:限大學部二年級以上學生(本籍生),清寒或績優皆可申請(以品學兼優為優先)。

二、名額:每院僅1名正取,金額每名新臺幣5萬元整。

三、檢附文件:

1.  該會專用申請書(附照片、學生證正面影本加蓋114-1註冊圓章,如提供「在學證明者」,一律至註冊組外的機器購買正本)。

2.  申請前未領其他獎助學金切結書(詳附件)。

3.  本校歷年成績單正本、前一學年度排名證明正本、獎懲紀錄證明正本(生輔組首頁線上下載彩色記事)。

4.  自傳(內容須說明家境與對未來期望至少1A4)。

5.  其他證明品學兼優文件。

四、『學生申請前未領取其他獎助學金』意指114學年度起(8/1)至各院審查會議召開當天,學生不得領取其他獎助學金。

五、所需資料請備妥後最遲於9月12日(五)下午4點前繳交至政治系辦公室徐欣蕾助教,逾期恕不受理。

六、特別說明:獲獎者須親自出席11411/14校慶酒會頒獎典禮,無故不到者視同直接放棄獲獎資格。

*114申請表:請按此
*114切結書:請按此
*114辦法:請按此

 更新時間: 2025-07-30 16:5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