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學年度財團法人國立臺灣大學校友會文化基金會優秀學生獎學金(9/12截止)
一、申請資格:限大學部二年級以上學生(本籍生),清寒或績優皆可申請(以品學兼優為優先)。
二、名額:每院僅1名正取,金額每名新臺幣5萬元整。
三、檢附文件:
1. 該會專用申請書(附照片、學生證正面影本加蓋114-1
2. 申請前未領其他獎助學金切結書(詳附件)。
3. 本校歷年成績單正本、前一學年度排名證明正本、
4. 自傳(內容須說明家境與對未來期望至少1頁A4)。
5. 其他證明品學兼優文件。
四、『學生申請前未
五、所需資料請備妥後最遲於9月12日(五)下午4點前繳交至政治系辦公室徐欣蕾助教,逾期恕不受理。
六、特別說明:獲獎者須親自出席114年11/14校慶酒會
更新時間: 2025-07-30 16:5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