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公告】114志光慈善會莘莘向榮獎助學金申請(9/22~10/12截止)

| 一、 | 宗旨: |
| 志光林進榮慈善會本於「關懷人本,回饋社會」的理念,特設置大學院校獎助學金,協助莘莘學子就學及培育優秀人才,以鼓勵優秀學生敦品勵學,精進向上。 | |
| 二、 | 對象:大學院校在學學生(含碩士班及大學部)。 |
| 三、 | 金額:每名新台幣12,000元。 |
| 四、 | 申請資格: |
| 1.全國在學之碩士生或大學生。(日、夜間部皆可,不含大一新生) | |
| 2.檢具完整一學年之成績(113學年度第一學期+第二學期),平均學業成績、操行成績皆達 80 分以上者。 |
|
| 3.具中華民國國籍者。 | |
| 4.除成績證明外,另可檢具相關資料(如自傳、獎狀、低收入證明)作為審核參考。 | |
| 5.條件相當者,具低收入證明者擁有獲獎優先順位。 | |
| 6.為擴大幫助對象,本獎學金限未曾獲本會「莘莘向榮獎助學金者」。 | |
| 五、 | 申請辦法: |
| 1.一律採取「網路」申請及上傳相關證明審核資料。 | |
| 2.申請時,須同時附加上傳相關的申請資料或證明資料,以利審核委員審核,超過期限不 再受理。 |
|
| 六、 | 附加資料上傳: (相關蓋印的證明資料,須以彩色掃描後上傳) |
| 1.指定資料:以下2份證明,為必要項目 | |
| (1)成績證明書1份 (請向校方申請,並蓋校印)。 | |
| (2)在學證明單1份 (學生證上如無加蓋114年第1學期註冊章,須另向校方申請加蓋註冊章 或開立在學證明)。 |
|
| 2.其他參考資料:(如有檢具者,亦可一併上傳) 如自傳、獎狀、低收入證明、證照、社團活動、專案活動執行、學習興趣….等,可代表 個人特點的資料。 |
|
| 3.上傳的附加資料以「一份合計 5MB內的PDF檔」為主。系統只接受一個PDF檔,檔案超 過限制時,請先合併或壓縮後再上傳。 |
|
| 七、 | 申請時間:114年9月22日至10月12日止。 |
| 八、 | 頒獎: |
| 1.經台南市志光林進榮慈善會審查委員核定後,預定於11月17日公佈獲獎名單,並擇日頒獎。 | |
| 2.獲獎者須親自出席領獎,否則視為棄權。 | |
| 九、 | 其他注意事項: |
| 1.錄取名額由本會審查委員會做最後核定。 | |
| 2.本要點如有未盡事宜,得經本會修訂公佈之。 | |
| 3.避免報名截止日網路流量易壅塞,請同學提早完成報名及上傳作業,系統關閉後,不予 授理報名或重傳。 |
|
| 十、 | 連絡方式: |
| 台南市志光林進榮慈善會 林小姐 電話:06-2203955 | |
| E-mail:rom@public.com.tw |
更新時間: 2025-09-09 11:42: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