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中部辦公室學產基金與財團法人臺灣學產基金會合併辦理之「100學年度第1學期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9/30截止)
一、申請時間:自100年9月16日起至100年9月30日止。
二、詳情及申請表:請按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