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公告

臺大社科院與北海道大學法學部交換學生申請

申請資格:

1.社科院大學部、研究所2年級(含)以上學生。

2.日文檢定二級以上,或日文能力證明推薦信(請註明修讀日文期間、日文程度、成績等)。

3.健康情況足堪出國留學者(俟北海道大學審查通過後,需提出醫院證明)。

留學期間:1學年。

申請截止:

2012年4月入學者,截止日為2011年11月15日。

2012年10月入學者,截止日為2012年5月16日。

詳情請洽臺大社科院辦公室王欣元先生,TEL:2351-9641#201。

 更新時間: 2011-09-02 10:24:55